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玉田县第二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

玉田县第二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

2019年03月21日 09:14:20 访问量:302

玉田二幼语言文字使用制度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上级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,贯彻“大力推行、积极普及、逐步提高”的工作方针,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,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,提高师生的素质修养,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,制订玉田县第二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。

一、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

(一)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,健全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。安排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各班设立推普员,在园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,开展幼儿园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、整治与监督工作。

(二)全园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,积极推广普通话,自觉使用“四用语”(课堂用语、会议用语、宣传广播用语、校园交际用语)。

(四)幼儿园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,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。

(五)推普工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二、教师语言制度

1、所有备课笔记,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规范,不得书写繁体字,异体字或错别字。

2、教师一日生活环节中要使用普通话。

3、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,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。

4、教师在书写幼儿成长档案等材料中要写规范字。

5、教师要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。

三、幼儿语言发展制度

1、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,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。

2、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。

3、各班级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开展适宜的幼儿口语交流活动。

4、幼儿在园内要用普通话交流。

5、幼儿中以诵经典、讲故事、说儿歌、绕口令等不同形式开展推普工作。

四、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 

(一)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,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,使我园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%。

(二)幼儿园每学年开展“推普周”活动,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宣传、培训,并进行推普主题活动开展,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与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。

(三)幼儿园每年普及一次语言文字常识,结果在全园公布,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。

(四)幼儿园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,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,严格管理。

(五)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,对幼儿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,学年结束各班级 90%以上的幼儿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,60%以上的幼儿能说标准的普通话。

编辑:金志凤
上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文字法
下一篇:没有了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玉田县第二幼儿园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玉田县第二幼儿园 版权所有
联系地址:玉田县西王庄商业公房院内
联系电话:0315—6117455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