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田二幼语言文字使用制度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上级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,贯彻“大力推行、积极普及、逐步提高”的工作方针,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,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,提高师生的素质修养,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,制订玉田县第二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。
一、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
(一)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,健全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。安排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各班设立推普员,在园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,开展幼儿园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、整治与监督工作。
(二)全园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,积极推广普通话,自觉使用“四用语”(课堂用语、会议用语、宣传广播用语、校园交际用语)。
(四)幼儿园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,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。
(五)推普工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二、教师语言制度
1、所有备课笔记,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规范,不得书写繁体字,异体字或错别字。
2、教师一日生活环节中要使用普通话。
3、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,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。
4、教师在书写幼儿成长档案等材料中要写规范字。
5、教师要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。
三、幼儿语言发展制度
1、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,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。
2、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。
3、各班级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开展适宜的幼儿口语交流活动。
4、幼儿在园内要用普通话交流。
5、幼儿中以诵经典、讲故事、说儿歌、绕口令等不同形式开展推普工作。
四、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
(一)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,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,使我园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%。
(二)幼儿园每学年开展“推普周”活动,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宣传、培训,并进行推普主题活动开展,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与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。
(三)幼儿园每年普及一次语言文字常识,结果在全园公布,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。
(四)幼儿园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,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,严格管理。
(五)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,对幼儿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,学年结束各班级 90%以上的幼儿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,60%以上的幼儿能说标准的普通话。